清远出实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发表日期:2019-12-02 来源:清远市金融工作局 近日,清远市审议出台《清远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过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清远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过桥)资金规模1亿元,由市财政出资,授权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作为转贷资金管理平台,负责转贷资金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资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封闭运作、循环高效、严控风险”的原则,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导向和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具有还贷资金需求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单笔资金使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使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7天,按每天0.5‰计收资金使用服务费。 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过桥)资金,能够切实帮助清远市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预防资金链断裂风险,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将有效缓解清远市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全市实体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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