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的指导意见 发表日期:2023-05-06 来源:协会秘书处 各融资担保机构: 在全省融资担保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中,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倡导各会员担保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精神,多措并举地发挥融资担保的准公共产品政策作用,稳定和扩大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时一并考虑。 一、充分认识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的政策意义,超前参与各级政府稳就业政策方案制定,抓住机遇主动到当地人社、财政、地方金融等政府部门汇报设想,及时提出稳就业的政银担合作产品设计方案,积极展现融资担保机构在关键时期担当作为的社会责任感。 二、及时梳理各担保机构现有中小微企业客户清单,对资本有机构成水平较低的、单位资金占用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优先并适当加大对它们的贷款担保融资额度的支持,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免除抵质押反担保要求,并提供低担保费率以支持其稳岗扩岗。同时,争取当地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的政策支持,健全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三、各担保机构应学习和借鉴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担保机构参与当地创业贷款基金政银担合作的成熟经验模式,并深度分析和了解所在地的资本有机构成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所在行业及其名单,积极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参与当地创业贷款基金各项常态化就业政策落实的相关工作,提出能够提升创业贷款基金政策效能的可行方案,可放大政策效益、增加更多就业机会和财政税收等,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以加深政府部门对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高效政策工具的深度了解。 四、各担保机构开发与创业担保基金政策相关定制化融资担保产品后,应加强与创业者的沟通,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的宣传活动,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稳定中小微企业各方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自觉以高质量融资担保服务于全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局。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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