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和代偿清收】浅谈国担基金批量产品方案风险控制 发表日期:2022-04-01 来源:赖 敏 导读:为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树立行业标杆,展示行业风采,促进我省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协会在全省会员单位中组织开展了第一届“树立行业标杆,展示行业风采”征稿活动,现将入选文章陆续编发,与大家分享。 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背景 为缓解小微、“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3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财政部牵头有合作意愿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简称“国担基金”),以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原则,推动构建 “国家-省级-辖内机构”三级架构的担保体系,形成行业联动和风险分散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金流向普惠领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符合条件业务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推动形成多方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 二、引入国担基金分险的批量产品 担保公司通过与银行合作,为符合国担基金代偿补偿条件的贷款项目提供担保,形成多方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该批量合作产品方案中,担保公司在约定范围内分担贷款风险,有助于银行提高信贷产品、信贷项目的风险容忍度,有更多空间可以增加小微企业客户的授信金额,促进两增两控指标的实现。 对比单个项目担保业务(银行、担保公司双方都尽调和审查),批量产品的逻辑是信贷资产包担保业务,银行发挥网点多、人手多的优势进行客户营销、尽职调查、风险控制;担保公司采信银行审批结果,基本上是“见贷即保”。 三、浅谈批量产品的风险控制 批量产品在项目审核的过程中主要采信银行审批结果,下面谈谈该类批量产品风险控制的六个方面: 1.批量产品方案的基本逻辑是设定代偿上限,故设定方案时,需在国担基金代偿补偿的范围,对方案的盈亏额进行测算。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公司可接受的范围内,调整担保公司分担的分险比例、担保费率及代偿上限。 2.担保公司采信银行审批结果,基本上是“见贷即保”。合作前,担保公司需对合作银行的不良率及风控水平进行调查,对合作银行的信贷资产包的规模及质量有所了解。 3.对于每一户客户,担保公司安排员工上门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当批量产品项目上规模时,为优化产品流程,提升效率,可考虑委托银行代为面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但需拟订对应的面签指引,与银行进行沟通相关细节,以防范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操作风险。 4.若批量项目发生代偿,担保公司应对银行提出代偿项目的资料进行严谨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双方合作协议协定要求,是否符合国担基金补偿要求等方面内容。 5.担保公司向国担基金申请代偿补偿,应争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处理完毕;代偿补偿于当年到账,从而减少应收代偿款余额,有助于改善行业评级及绩效考核结果。 6.代偿上限随着批量产品运行的时间逐渐累加,故根据实际情况,需定期对产品运行情况进行复盘,对代偿率进行测算。避免代偿项目集中在某一个自然年度发生,导致当年代偿率过高。 作者单位:粤财普惠金融(江门)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内容不代表协会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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